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贵州省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上半年,我院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的规定填报数据,共记录填报21件,对干警填报记录的内容,我院已认真进行排查甄别,未发现我院检察干警有违规干预司法办案的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并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作为防止干预司法的“防护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记录填报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和记录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如实记录填报和违规干预打探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切实整治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行为,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