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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丨平坝区检察院与辖区派出所、信用社联合开展防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有效预防、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平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派出所、信用社到乐平乡开展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活动。检察干警通过真实的案例讲解为居民讲解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和“升级”套路,帮助大家提升预防电信诈骗的警惕性,避免成为电信诈骗帮凶或受害者。

案例一:宽带安装需防范,小心成为工具人

2023 4 月,被告人叶某某、罗某某商议后在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寻找酒店并利用网关设备插上酒店客房座机电话线、网线后实施诈骗,后确定在平坝区某酒店帮助上线安装搭建简易 GOIP 设备。2023 4 4 日至11 日期间,他人利用被告人罗某某、叶某某搭建的设备对外拨打电话 872 人次,致使多人被诈骗。经审判,被告人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叶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

随着电诈手段的不断升级,电子设备不断更新,犯罪分子可能利用宽带维修人员等身份到家中进行“宽带维修”,如未提高警惕,犯罪分子可能在其家中安装简易 GOIP 设备,致使群众无故成为他人诈骗的工具人。

案例二:出租出借银行卡害人、害己,莫因小利走向歧途

2022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接受他人的邀约安排,与被告人李某某合伙为他人提供违法资金转账服务,并联系张某某等人提供银行卡用于违法资金转账。在此期间张某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发生资金交易流水金额共计122万余元,邓某某获利6000元,李某某获利3200元。

经审判,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二被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检察官提醒:

银行卡只要有过跑分行为,就会在网络上留下信息和痕迹,如果不积极处理,银行卡将会一直被冻结,影响到个人的资金使用,甚至名下所有银行卡都将受到限制,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和主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识诈,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普法宣传,采取多种宣教手段结合,多种宣教渠道并用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降低电信诈骗风险,帮助群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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