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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2日在平坝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 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

——聚焦脱贫攻坚战场,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持续深化民生资金专项保护工作,开展依法严惩“村霸”和宗族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立案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截留、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职务犯罪10人,召开联席会议5次,建章立制2项,介入民生工程项目3个,涉及资金50.81亿元。

——强化生态司法保护环境,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710人,起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3846人,参与联合检查,对涉重涉危企业、废弃矿山等开展重点整治行动15次。对涉及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提出检察建议64件,行政机关均已整改落实。完成复绿面积1076.5亩,补种林(苗)木64725株。

二、立足检察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切实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今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5177人,无捕后撤案、捕后绝对不诉、捕后判无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1369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3296人,其中重点惩治各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等多发性犯罪案件,提起公诉99146人,无无罪判决案件发生。依法对平坝区首起涉黑案件即何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为提高我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注重人权保障,严防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388人,不起诉4767人。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少捕慎诉的原则,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5人,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宣讲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受教育学生3000余名。在区二中建成平坝区首个预防未成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建成至今,先后接待了“省检察院未检工作现场观摩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各中小学师生等2000余人次,并在模拟法庭多次组织学生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1111人,侦查机关立案67人,其中4人已作出有罪判决;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侦查机关已主动撤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其中1件已经作有罪判决。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违法问题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均已纠正并书面回复。依托派驻区公安局检察室的建立,今年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个电子检察室,实现全方位无死角对全区侦查审讯过程进行监督。

——优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审查减刑、假释案件760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36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工作,依职权或依申请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22人,审查起诉罪犯又犯罪案件11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次,建议收监执行66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开展诉讼活动监督检察工作,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及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9件。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报送市院,经省院审批同意,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细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受理入口,依法处理各类来信来访39件次。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制度,通过远程视频联合接待当事人9件次,检察长接待18次,分管领导包案化解案件2件。通过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接收和处理来访事项5件,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均向信访人进行了答复处理,保障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权利。做好关键节点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维稳工作,未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非访案件。探索建立受理控告申诉端口前移,在乡镇设立控告申诉受理代理点3个,让群众在当地就可以向检察院反映问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走路”的目标。

三、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持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811人,其中大案411人,大案率64%所立8件案件中11人为挪用公款案件,69人为贪污案件,11人为受贿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各项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3人。

——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一是在常规预防上下大力气,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对办案中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和制度漏洞开展预防调查6件,撰写案例分析4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30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办理行贿档案查询1303次。二是在重点项目上下大力气,以“两长座谈会”、易地扶贫搬迁预防监督等工作为抓手,开展“五进”活动,介入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3个,实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预防全覆盖。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区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督查检查,为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平坝经验”,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的肯定。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各业务条线“检察官联席会议”10次,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参考和咨询意见。严格落实司法亲历性,突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我院入额的院领导主动回归检察官角色,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13件。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一案一评查”制度,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17份,检察辅助人员司法业绩档案24份,引入第三方评查机制,与镇宁县检察院交叉案件评查,评查案件254件,评查结果导入员额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作为员额制检察官考核、晋升、退出的重要依据。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对案件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各项检察业务规范有序,案件流转合法高效,发出预警484次,督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重点对自侦案件、不起诉案件等6类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找出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评查报告、指导办理类似案件,以“钉钉子”的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家属共计136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8条,公开法律文书279份,程序性公开344件。

——顺利实现人员机构转隶。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图施工。引导干警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保障思想稳定、顺利转隶,与涉改部门有关人员谈心谈话,详细了解思想动态,增强转隶人员的“四个意识”。实现与区纪委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目前,区人民检察院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基本结束。

五、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积极打造智慧检务

——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努力形成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实体检察院“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积极研究探索电子检务工程的建设,2016422日建成了全省首个掌上检察院。该平台对外可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提供举报控告、阅卷预约、犯罪档案查询等各种检察服务,强化网民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对内已实现电子公文网上流转、网上考勤等移动办公。

——引入“派驻检察室+电子检察室”双重监督体系。结合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立,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4月建成并启用了全省检察机关首个电子检察室,它实现了对区公安局和本院办案区音视频高清信号的同步传输储备,24小时对全区侦查审讯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扫描了法律监督的“盲区”,实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由传统的“人力密集型”向“智能大数据型”的初步转变,截止目前,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

——打造集成化系统运行体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四家共同研发而成平坝区公检法司互联平台,该平台实现了案件的网上流转、网上换押、电子卷宗网上移送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等。

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采取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与支部学习、部门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一方案两办法”,全面建设“示范党组”,强化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区委的安排,组织干警深入帮扶村走访帮扶,夯实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增强助推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感。

——提升素质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自主培训、网络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检察干警200人次。组织20余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进行素能提升培训。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晋升检察官等级8人。加强实战训练,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侦查监督、民行检察等业务竞赛,1名干警获得2017年度贵州省检察机关预防宣讲竞赛“优秀标兵”,2名干警获得全市“十佳检察官”称号。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做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工作举措,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整改落实。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家庭助廉承诺书以及党风廉政建和作风建设监管责任书。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警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机制,扩大联络工作覆盖面,推进“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省人大代表个性化联络”、举报宣传周宣传等活动,邀请3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通过参观、座谈等方式视察检察工作,征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各界发布征求意见函,积极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仍需不懈努力。二是“智慧检务”建设水平虽有提高,但还远远落后于实际需要,司法办案的科技支撑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应对并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平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回报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殷切希望。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着力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落实到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关怀厚爱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谱写平坝检察新篇章。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为平坝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眼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为平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深入开展“平安平坝”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各类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影响社会安定的犯罪,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证。

(四)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和拥护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图施工,在顺利完成人员机构转隶、线索移交、装备划转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与纪法衔接机制,建设为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做出应有贡献,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五)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对司法改革全局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办理诉讼案件力度,下功夫提高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牢记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续写新时代富美平坝加快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相关 用 语 说 明

 

1.数据时间。统计时间均为201711日至20171220日。

2.大案:涉案金额5五万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10万以上挪用公款、行贿案件;20万元以上介绍贿赂案件;100万元以上单位受贿案件;200万以上单位行贿案件;300万以上巨额财产来路不明案件和隐瞒境外存款案件。

3.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4.检察官员额制。在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时,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中央明确员额制检察官的数量不得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并适当向基层倾斜。员额制检察官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按相应的程序选拔产生,全部在司法一线办案,实行有别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序列,办案责任终身负责。

5.“一方案两办法”。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贵州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示范党组专项建设实施方案》《全省检察机关“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实施办法(试行)》(简称“一方案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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