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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文件之十八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310日在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 周 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向阳花”未检工作室被中宣部评为第七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是全国检察机关、全省党政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搭建全省首家“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创设全省首批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深化“检务科技”运用获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点赞。

一、坚持政治统领,擦亮绝对忠诚的鲜明底色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确保对党绝对忠诚,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检察履职的根与魂。

聚焦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把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积极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和重大事项20件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严格执行“三同步”工作机制,发布检察信息600余条,邀请专业人士为全体干警开展意识形态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专题培训2次,更好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聚焦党建引领,打造党建+业务检察品牌。聚力打造党建业务融合新模式,构建“党旗飘在一线、检徽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工作格局。依托我院政治生活馆,为广大党员提供“自助式、开放性”活动阵地,打造“理论能量圈”。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760人次,把“党旗红”与“检察蓝”牢牢插在疫情防控最前沿。深入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162次,为群众解决问题27个。

聚焦作风引领,深入推进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组织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和廉政谈话117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按照“逢问必录”原则组织干警如实填报重大事项33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线。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对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推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紧扣职责使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平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人。

全力投入平安平坝建设。坚守“不放过、不凑数”法治底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涉黑恶案件起诉22人,纠正遗漏罪行8起,追加起诉遗漏犯罪嫌疑人3人。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职务犯罪33人,起诉职务犯罪79人。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批捕44人,起诉68人。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办理反洗钱犯罪3件,移送犯罪线索6条,办理了全市首例自洗钱案件。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19人,追赃挽损51.18万元,1件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批捕6人,起诉12人,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43万余元。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采取更灵活的司法措施,不起诉1人,对6名企业管理人员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力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以法为刃规范企业行为,以法为本助力企业发展,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督促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帮助2家非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联合区工商联、青年企业家商会在全省率先举办“平坝区企业合规高峰论坛”,以实效实招为企业“优环境”。

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刑事和解9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353人,适用率91.21%,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努力消弭积怨,减少社会对抗。高度重视源头治理,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普遍性问题,向相关行业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1份,推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社会治理难题,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对辖区内煤矿开展法治宣传,共护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扬“枫桥经验”,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办理制度,对76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

恪守为民初心,倾情护航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让检民“鱼水情”更加牢固。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丽家园。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30件。紧盯中央环保督查组通报问题的整改跟踪工作,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5件,督促有关部门关停3家排污不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夏云工业园区相关问题的整改。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司法+修复”办案模式,推动补种林木6000余株,完成复绿面积70余亩,建成安顺市首个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鱼苗6.8万余尾,以检察实际行动让平坝的文旅名片更加闪亮。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11238+N”发展思路,打造未检工作升级版。从严追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起诉7人,办理支持未成年起诉案4件,帮助被害人获赔25.49万元。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1件,3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批捕并起诉4人,不批捕15人,不起诉14人。推动开展入职查询5033人次,督促家长依法履职86人次,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向阳花”未检联络站等8个工作平台。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5次,宣传课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法治课。“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工作经验获新华社宣传报道,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挂牌推广。

用功打造优质高效检察服务。积极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设立“简案快办”中心,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平均办案时间缩短5-10天。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开展检察听证192次,针对出行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开展“上门”听证11次,力求一次性把道理讲清楚、把事情解决好。持续传递检察温情,为33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56万元。突出便民利民服务效果,通过12309检察网上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律师阅卷135次,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2次。

深耕主责主业,能动统筹法律监督高标准推进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之治”引领法治进步,助推时代发展。

锐意进取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4242人,审查起诉246391人。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深化“两项监督”和提前介入工作,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纠正漏捕漏诉数同比上升237%4.7%255%,提前介入189件,纠正违法侦查意见采纳率100%。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及时对审判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面推开监狱等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刑罚执行不当80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20件,排除非法证据3份,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运用“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对116名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实行“云监督”,诉前羁押率降至28.24%,同比下降19.22个百分点,实现“管的住、化对抗、促和解、真认罪”。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积极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坚持精准监督,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畅通救济渠道,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涉虚假诉讼2件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已采纳,同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12人。规范审判、执行活动,办理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28把每一件“小案”作为人民至上的“大事”办,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12件,为群众挽回“血汗钱”10余万元,助力解决农民工操心事。

提档升级做实行政检察。在依法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的同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监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45件,监督建议采纳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纠正违法、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诉求强烈、争议较大的行政争议案19件,其中化解李某与某乡政府历时7年的土地权属确认行政争议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办案经验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增质扩容做好公益诉讼。积极推进“检察蓝守护夕阳红”“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与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1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采纳率为100%1件被最高检正义网推广宣传。稳妥推进“等”外领域探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对屯堡古建筑存在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获《检察日报》报道肯定。构建“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办案模式,协同“远程智能指挥中心”,依托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全市检察机关提供技术服务25次,使用无人机取证40余次,为公益诉讼装上“科技引擎”。

坚持强基导向,着力推动队伍和基础高水平跃升

始终抓实专业建设。坚持“铸魂赋能”,实施素质培养“雏鹰计划”,组织干警参与各类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政治轮训207人次,坚持在大要案办理、改革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增长才干,7个集体、10名干警荣获省、市级荣誉表彰。强化“理论强检、文化育检”工作,15篇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发表及征文活动中获奖,13个案例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始终抓好基层基础。按照“强基固本、争创一流”三年工作计划,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打造各类工作特色品牌。修订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17项,以制度促进管人管事规范化。用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推动干部队伍加压力、增动力、出活力。

始终抓牢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听庭评议等活动36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监督办案265件次。认真落实代表联络工作,走访人大代表65人次,对代表提出的39件建议全部办结并回复。深化检务公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两长座谈会”等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36件,程序性信息516条,法律文书604份,以“阳光检察”维护司法公信。

一年来,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政治站位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理念更加牢固,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检察改革更加深入,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这些可喜的变化,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所有过往,皆为序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检察能动履职服务群众的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管理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2023年,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平坝法律监督工作,加快平坝检察特色品牌打造,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在打造绝对忠诚的“平坝样板”上彰显检察自觉。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精神实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

二是在打造平安富裕的“平坝样板”上贡献检察智慧。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坚持“保稳定、护安全”发展思路,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主动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三是在打造美丽幸福的“平坝样板”上优化检察供给。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兴;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在办案全过程中化解社会矛盾;以“如我在诉”办好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在“如沐春风”中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好。

四是在打造创新发展的“平坝样板”上增添检察动能。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依托现有的“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等优势,深化“数字检察”工作。以数字检察作为拓宽法律监督新天地的“金刚钻”,推动检察监督由传统的“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个案办理式监督转变为“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类案治理式监督。

五是在打造勤政廉洁“平坝样板”上塑造检察形象。深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和自我革命。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管人、管案、管事等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心无旁骛勇毅前行,奋力开创平坝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平坝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202211日至1231

2.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见报告第1页)。是通过“PC+APP”,即安装软件和PC后台管理结合适用,非羁押人员的手机安装专门APP,实现在线签到、在线传唤、在线抽查、在线学习,实时定位,自动告警等功能,监督人员通过手机APPPC后台管理,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线上监督的平台。通过系统后台配置各类非羁押行为得分权重,根据非羁押人员签到打卡、行为轨迹及学习情况等自动生成非羁押人员得分,当监督得分低于设定值时,系统会自动变更人员状态并提示监督人员,将日常监督工作平移至线上,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推动了数字化法律监督的进程。

3.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见报告第1页):实验室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水质、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快速检测,利用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的技术便利,满足具备开展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和基础性快速检测、预判以及检材规范提取、保存、送检等技术能力的要求,突破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鉴定难、成案难的“三难”问题,为公益诉讼提供办案保障和技术支持。快速检测实验室在线索发现、快速筛查、证据固定等方面为公益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初核、提高立案效率和检察建议制发精准性提供了技术支持,促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实现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见报告第3页)。为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试点基础上,20224月,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对全面推开改革工作作出部署。202262日,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区工商联支持和配合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举办企业合规高峰论坛。

5.“11238+N”发展思路(见报告第4页)。即聚焦“1”个目标:即“让未成年人案件无案发生;建强“1”支队伍:建强一支综合性的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发挥“2”个作用: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青年干警创新发展作用;定位“3”化体系建设:即“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依托“8”个平台:一个“向阳花”未检工作室、一批“向阳花”未检工作站、一个“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一个学校型帮扶教育基地、一批企业型观护帮教基地、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一个专门学校、一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N”个机制:与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教科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多个部门签订机制,以制度形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形成保护合力。

6.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见报告第5页)。202112月,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意见》分别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14项具体任务,明确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1218日,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率先成立了全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案例一:

李某本等人诉某乡人民政府

土地权属确认行政争议化解监督案

基本案情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某村委会将该村小地名为“小岩边”2.683亩耕地发包给李某本户使用。1991年该村修建通组公路占用本村村民郭某土地0.63亩,经村委会协调,将李某本户“农转非”1人的土地调剂给郭某使用,补偿其因修路被占土地。2015年因修建水库占用该地,李某本家向乡政府提出,认为该地块大部分是自己家的,应领取相应征地补偿费,乡政府未作处理。2017年,该乡政府与郭某签订征收土地协议,该土地同年被征收修建成公路。因未收到征地补偿款,2019年郭某向乡政府提出确认土地权属申请,该乡人民政府作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将争议土地使用权确定给郭某。李某本等人经过行政复议、一审、二审判决后仍不服,遂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指定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明确争议焦点。在全面审查现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启动调查程序,向案件双方当事人、第三人、村委会及当时参与处理调地事宜的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对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综合分析后,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的土地权属问题已经变更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的核心。

(二)深化“检察一体化”履职,着力化解矛盾。为有效解决该争议纠纷,平坝区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主动向市院汇报,争取支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发力。重点从法理、证据、邻里关系、诉讼成本等方面对双方进行疏导。通过数次沟通,第三人郭某同意退还部分征地补偿款用于分配给李某本等人。

(三)搭建对话平台纾解情绪,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积怨,平坝区院就李某本等人是否同意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化解与乡政府的行政争议以及乡政府在履职过程中未依法规范履职的问题举行公开听证。通过搭建平台,让申请人放下“官”与“民”的压力和顾虑,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诉求,有效纾解了申请人心中的“一口气”。最终李某本等人同意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主动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并承诺息诉罢访。

典型意义

案结事了政和”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和追求目标,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时,立足实际着力化解矛盾争议,避免案件程序空转,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司法公正感受度。本案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成功化解了历时七年的行政争议,有效解决了后续缠诉缠访问题,缓解政府信访压力,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监督的必要性,体现了检察机关监督在法治政府建设、诉源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案例二: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

就烟草专卖监管漏洞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

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20217月,未成年人蒋某在平坝区某生活超市购买香烟时,将被害人陈某某遗忘在超市柜台上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钱包盗走。案发后,蒋某某将钱包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以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不起诉。平坝区人民检察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生活超市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情况,反映出相关部门在香烟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需要及时消除。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发现辖区部分生活超市未对购买香烟人员进行核实或者尽到注意义务,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情况,反映出相关部门对香烟销售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经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后,于202189日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采纳和整改情况,并通过开展实地核查,跟踪督促等,确保检察建议落实效果。从实地核查情况看,涉案香烟销售点已被依法处罚,走访的多个香烟销售点均完善管理机制并张贴禁止标识,辖区香烟销售点的监管力量明显加强,检察建议内容得到全部采纳并整改落实到位。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能动创新履职,充分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结合司法办案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督管理约束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涉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管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实现监督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助力溯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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