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堵塞寄递违禁物品管理漏洞,2022年4月28日,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会同平坝区公安局对平坝辖区内快递行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寄递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即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查看了收寄台账,了解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物流点监控设备购置和使用情况。
在检查中,公检人员采用“角色扮演”形式对部分快递公司进行“试水”式抽查,在排查至平坝区乐平镇某快递公司时,该公司未进行“人证”一致核查,未对寄送物品进行初步查验,对伪装成寄件人的干警出示并非本人的身份证件未进行核实,对准备寄件的衣服口袋内明显写有“毒品海洛因”字样的塑料瓶未核查检验就接受寄件。检查组随后表明身份并联系乐平镇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对该快递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人员现场给该公司工作人员宣讲了“七号检察建议”具体内容,督促积极行业落实落细寄递行业实名登记、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扛起寄递行业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