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赔偿款收到了,没有你们提供的支持起诉,要拿到赔偿金难呀!”李某琳激动地向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2023年7月,李某琳到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栀子花”支持起诉工作室以其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弱为由申请支持起诉。交流中,李某琳向检察官陈述了事实经过:2022年8月12日,李某琳经人介绍到赵某承包的某中学装修工程中从事外墙粉刷工作。工作中,李某琳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手中打磨机滑落,李某琳用手护住打磨机时左手食指、中指被切割致伤。受伤后,承包方赵某及时将其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主动缴纳医疗费用。出院后,李某琳的身体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他以此向赵某主张损害赔偿,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协商未果。
经调查了解,李某琳是平坝区乐平镇人,平时主要以务农为主,偶尔也在平坝城区周边务工,2名孩子年幼,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李某琳受伤后无法务工,生活更加拮据。平坝区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向区教育局、区人民医院、中学等调取相关证据,查明项目工程承接情况、施工情况,核实李某琳提供劳务事实、受伤时间、受伤情况。同时联系工程承包人赵某,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赵某当即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8月10日,李某琳向平坝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日平坝区检察院出具支持起诉书。支持起诉书发出后,平坝区检察院持续跟进,与区法院共同开展双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多次沟通和释法说理,组织双方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赵某同意于2023年10月底前分期支付完毕李某琳各项赔偿费用6万元。为了让调解协议能够落到实处,检察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进城务工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遇人身损害,较长时间得不到赔偿,导致生活更加困难。李某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行收集证据困难,诉讼能力明显偏弱。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工作,协助收集相关证据,释法说理,以“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成功帮助李某琳及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