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还不知道这个年要怎么过,被拖欠两年多的劳务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得到。工资拿到了,我们终于过了一个开心年。”近日,张某走进平坝区检察院,向“栀子花”支持起诉工作室的检察官赠送锦旗时说道。
2023年12月26日,平坝区检察院“栀子花”支持起诉工作室收到检察联络点移送的张某等22人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线索。获悉线索情况后,工作室成员立即与张某等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2021年10月,贵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了平坝区某商业银行装修工程,张某等22人经他人介绍为贵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内墙干挂大理石及地面石材铺贴工程、焊挂钢架等工作,约定劳务报酬按实际施工量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仍拖欠张某等22人劳务费36万余元未支付,张某等人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2023年12月,平坝区劳动监察部门向贵州某建设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但由于公司其他项目已停建,致使投资资金未能及时回笼,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平坝区劳动监察部门根据与平坝区检察院联合会签的《“栀子花”支持起诉工作检察联络工作机制》将线索移送工作室。
工作室干警经审查讨论后认为张某等人的申请符合支持起诉的受案条件,决定予以立案。工作室干警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引导张某等人提交务工记录凭证,收集证人证言,协助调取贵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平坝区某商业银行承接合同。同时,为了能够顺利化解双方矛盾,让张某等人能够早日获得工资回家过“安心年”,工作室干警积极与贵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释法说理,共同商议薪资履行方案。在工作室成员的多次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并到平坝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有效。
2024年1月17日,平坝区人民法院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同年2月2日,张某等22人收到了贵州某建设公司支付的第一期履行费用16万元,其中,张某获得7万元。
【检察官办案札记】
岁末年初是欠薪问题的高发期,也是根治欠薪问题的关键期。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平坝区检察院主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始终以“如我在诉”之心助力解决特殊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