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本是阖家团圆、欢庆佳节的时刻,然而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漠视交通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近日,平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逃避检查的危险驾驶案件,经平坝区法院审理,被告人何某甲当庭获刑。
2024 年1月30日晚,被告人何某甲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平坝区羊昌乡驶往城区方向。车辆行至云头村村委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达96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确认乙醇含量为 106.25mg/100ml。
何某甲在接受民警核查时,向民警谎报其胞兄何某乙的身份信息,后在接受讯问时将何某乙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提交给民警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很快就识破了他的 “小把戏”。
平坝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何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且饮酒过量的情况下仍驾车上路,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查获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逃避、阻碍公安机关检查,情节恶劣。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态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处何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以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行为,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也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